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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时间:2024-05-09 10:27: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促进网
       “今天我收到了法治大礼包,还现场听律师讲解老年人防诈骗等法律知识。有了‘法律之家’,以后我们维护权益和解决纠纷有保障了。”近日,在绵阳市首批幸福餐厅“法律之家”揭牌仪式上,绵阳市涪城区临东社区的75岁居民廖荣太说。该“法律之家”以绵阳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为载体,结合重要节庆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及法治文化活动,并由“法律明白人”为老年人提供“一对一”点单式法律服务。
  建设“法律之家”,让更多群众享受便捷、专业的法律服务,是四川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四川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延伸服务触角、深化行业改革、积极开拓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初显。
  完善顶层设计
  以“六个一”为抓手,绘制体系“施工图”
  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早在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
  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设施全面覆盖,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将四川建设成为公共法律服务强省,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围绕目标,我们以公共法律服务‘六个一’工程为抓手,绘制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施工图’。”四川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包括出台一个意见、编制一个规划、形成一套标准、制定一部条例、建设一支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队伍、构建一套体系。
  织造立体网络
  全时空全业务,更好地实现法治惠民
  四川省提出,要构建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全时空、全业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体系覆盖城乡,重点在“乡”,对此,四川已有地区展开探索。每到周末,成都市郫都区唐昌镇平乐村就特别热闹。景区梨花沟入口,新升级打造的平乐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吸引了不少人在这里休憩、读书,听法治之声节目、学习常用法律知识……“我们对包括平乐村在内的‘汉康乡村振兴示范走廊’沿线各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进行了优化升级,旨在统筹供给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以及法律援助、公证等指引服务,更好地实现法治惠民。”郫都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不仅要纵向覆盖,更要横向拓展,织密细分领域服务网络。近年来,四川深化42个监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延伸推广高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进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爱之家”禁毒防艾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强化区域协同合作,围绕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共法律服务“共同体”,细化制定公共法律服务13个合作事项和34项具体合作措施,明确两地共用198类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清单,实现学历、学位、驾驶证、纳税状况公证川渝通办;组建川渝司法鉴定专家库,制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亲子鉴定流程指引等行业技术规范,形成合作机制;开展实务培训和研讨活动,明确两地法律援助事项和经济困难互认标准,指导广安市与重庆渝北区联合高质量打造川渝高竹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异地协作机制。
  围绕成德眉资公共法律“一体化”,指导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地司法局初步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指挥联通、业务联通、网络联通、信息联通工作机制,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同构、标准同建、资源同用、优势同筑等方面推动将成德眉资公共法律服务同城化打造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性公共法律服务协作典范和促进区域共兴、保障成渝发展、辐射带动中西部的公共法律服务高地。
  补足供给短板
  多措并举,让更多服务触手可及
  近年来,四川重点围绕城乡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难点,补足乡村基层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实现均等普惠。如今,在广袤的四川大地上,无论是繁华都市还是边远乡村,都有法律服务工作者忙碌的身影。
  四川关注重点难点。例如,为了体现村民回迁安置分房的公开、公平、公正,西昌市以政府采购公证服务的方式,引入四川省西昌市公证处、凉山州法中公证处,为回迁安置分房提供公证监督保障。
  关注重点群体,四川法律援助机构普遍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备和服务,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针对农民工群体,四川多措并举推进根治欠薪行动,并在川籍农民工较多的省份,设立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川籍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优化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实绩考核标准,常态化推进“千所百处帮万企”、乡村企业“法治体检”“公证进乡村”“司法鉴定服务乡村”、等活动,组织和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深入民族地区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不断让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展开国家级试点
  实现“单点突破”到“全面推进”跨越
  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标准化是非常重要的一环。2020年1月,四川现代公共法律服务国家标准化试点获批国家标准委第六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是全国首个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试点以来,四川突出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五级联动,从服务层级、服务供给、服务供给形式和质量控制4个维度搭建起现代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通用基础标准子体系、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子体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子体系等7个子体系,形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标准104项,其中引用标准34个、自主制定的标准70个。2023年11月,该项目通过验收。
  “试点中,我们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特定领域公共法律服务等内容进行了界定、规范。”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例如,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中,细化到了公示栏、工作职责栏等;在司法鉴定服务培训工作规范中,明确了岗前培训、岗位培训、考核评估等具体内容。
  此外,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四川公证、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正全面推开:印发全省公证机构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制定5大项、60小项考评标准,从硬件建设、内部管理、业务拓展、质量保障等方面全面推进全省209家公证机构标准化建设;新修订的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明确司法鉴定“四大类”管理内容,创新赋予市(州)司法行政部门部分行政处罚权。
  “通过开展现代公共法律服务国家标准化试点,四川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单点突破’到‘全面推进’的发展跨越,有利于发挥标准化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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