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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正式发布

时间:2023-02-28 14:05:04  来源: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作者:促进网
       近日,《济南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并公开发布,为“十四五”时期山东省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之路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新时代 明确“四四五”框架体系
  济南市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实施“强省会”战略重大机遇,坚持守正创新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出发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了《济南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客观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及面临形势的基础上,确立了“四四五”的框架体系。
  明确了“四个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坚持对标先进、突出特色,坚持创新引领、数字赋能。提出了“四个主要目标”,即制度创新持续完善,市场监管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引领示范。实施“五大环境”创新引领战略:即公平便捷的市场环境,舒心满意的政务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诚信包容的人文环境,协同联动的区域发展环境,以营商环境建设助力政府职能转变及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据了解,为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此次编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充分借鉴各地经验,海量搜集各类资料,面向营商环境各指标领域征集《规划》内容,组织多个行业50余企业家代表、10余位专家学者、70余个市直部门及区县(功能区),先后召开13场座谈会广泛深入调研,经多轮次征求意见、集中座谈讨论、专家论证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编制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新征程 350项具体任务营造五大环境
  《规划》全面谋划了“十四五”时期,济南市营商环境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的“有效解决数据不共享、系统不衔接、部门不协同、制度不完善、交互不畅通等‘五不’问题,推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监督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实现济南营商环境达到全国前列”等目标,是指导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济南市继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规划》中还提出多项具体可量化的任务目标,如到2025年年底前,一般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达到8%;除涉密事项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100%,实际网办率达到90%等等。
  经梳理,“五大环境”作为《规划》核心部分,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等,全面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重塑,共提出350项具体任务。其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领域,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联审联验、闭环管理”、推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无感审批+有感服务”、推广“零材料”申报、“多诺合一”创新审批方式等多项改革举措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构建适应数字经济的营商环境体系已是大势所趋。《规划》围绕数字济南建设,提出探索推进“区块链+电子档案”全周期管理、推进数据资源全量汇聚强化数据中枢管理、基本搭建完成数字孪生城市底层架构,打造全省领跑、全国一流的数字城市等举措,推动数字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在法治营商环境领域,《规划》也从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全面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行为、充分提供高效专业的司法服务、持续培育守法合规的社会氛围等不同领域提出70余项改革举措,着力建设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标杆。
  新格局 助力构建营商环境共同体
  为了更好地借助国家政策的东风,《规划》还注重发挥济南比较优势,全面推动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提升黄河流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RCEP,提出了推动济泰、济淄、济德同城化发展,探索与西咸新区、郑东新区等重点区域建立高层对接机制,探索“双向飞地”“异地孵化”“合作共建”跨区域产业合作新模式等创新措施,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助力构建营商环境共同体。
  下一步,济南市将持续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方向,以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为抓手,打造“营商营人营心”优质环境,实现“生意生活生命”高质发展,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实现强省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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